1、编制校级发展规划
执行学校“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”的调研、论证与编制工作。参与学校建设发展有关的“校级专项规划”制定。参与学校“顶层设计”、“重大改革方案”的调研、论证和制订工作,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信息咨询和决策服务。
2、实施规划过程管理
评测学校总体发展规划落实执行情况,出具评测报告,推进规划落实。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、中长期规划与短期规划实施之间的衔接落实。
3、建设学校发展智库
建立学校发展规划专家顾问制度和咨询制度,开展顾问工作和咨询工作。建立健全“学校发展规划委员会”、“发展规划专家智库委员会”。建立常态咨询交流机制及重点工作论证审议机制,及时分析论证学校发展的形势机遇、优势特色、措施要点,形成常态化、建设性的智库建议。
4、提供决策咨询辅助
跟踪国内外高等教育、高等艺术教育发展的动态和趋势,比较借鉴国内外艺术院校在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、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,开展高等艺术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,组织与学校发展总体战略相关的政策研究、信息收集、论证研判等决策辅助工作,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信息咨询。